我從不覺得藝人都是完美毫無瑕疵的完人,說穿了他們也是平凡人,因職業的不同,被公司塑造成大家喜歡的樣子,但那只是形象,不代表真實的他們,說起來他們就是公司的商品,以前堂本剛常說"他們的職業是販賣夢想"。
以前的偶像絕不能承認戀情,現在的偶像好一點,理智粉多了一些,以前肖戰面對家人的逼婚時,他會緩頰說"我要是戀愛了就等於失業呀"所以他們很清楚自己的定位,即使被拍到也無法承認,加上粉絲對偶像總有過多想像與期待,但那些都是粉絲自己強加在偶像身上,一旦有個風吹草動粉絲就坍塌了。
人有很多面向,人前是一個樣,私底下又是一個樣,粉絲能看到的幾乎都是台前,私底下藝人的真面目除非是親近他身旁的人,不然沒人知道,所以哪天來個晴天霹靂的消息,我也不會覺得意外,因為畢竟他是那個遠在天邊,觸及不了的人,粉絲看到的只是表象,就像去年堂本剛宣布結婚時,很多KKL脫粉,脫粉就算還回踩的也大有人在,微博那個KKL大粉算是回踩最嚴重,當初有多愛,恨也是加倍奉還,那時看他的發文篇篇是貶低KK,或許當時的他非得用過激的言論才可平衡自身身心靈吧,當時很多人很擔心他的精神狀況,叫他先離開網路,出去透透氣,後來就消失了。
我覺得當初我看到這消息我沒過多反應是因為,除了早有跡可循外,其實主要這些對我而言就是娛樂,所以今天就算你喜歡的偶像發生什麼事,他變圓變扁,都不甘我的事,我也干預不了,喜歡就持續追,不喜就離開,如此而已,生活已大不易,娛樂而已何必把自己逼死呢,放過自己吧。
這幾天新聞都是金秀賢跟金賽綸的消息,因為女方的自殺離世所以爆出與金秀賢的戀愛關係,先不說男方是否有戀童癖跟未成年戀愛是否有違法的問題,但看他兩親密合照,我覺得女方至少不像是被逼迫,很多人覺得男方噁心,怎麼可以對15歲小孩下手,但15歲已經是少女,不談他的家庭環境對他所造成的影響,但從小就在複雜娛樂圈打滾,思想各方面應該比普通同齡女生早熟,要說被拐騙,不如說這年齡的少女對愛情存有幻想,那個年齡的少女哪個對戀愛不抱持甜美幻想的,但至少在他兩相戀那幾年,雙方應該是相愛的,只是這段戀情沒有持續下去,至於有沒有拐騙問題,這應該取決於當事人的感受,無法論罪,只能說每個人道德觀不同,理想是真喜歡可以等對方成年再發展,但現實是若真陷入愛情怎麼可能想那麼多,但是否需要因此而受到大眾如此譴責。而且為什麼媒體一直要把公眾與論導向男方有戀童癖上?所謂戀童癖真是這樣嗎?
 
男方第一個錯在於沒勇氣承認這段戀情,並且經紀公司公關危機處理太差,明顯說過一次謊後,就須用更多謊來圓,況且信用早已喪失,說再多也難取得大眾信任。第二明知道女方無力償還債務時,還寄存證線函給他(但我有疑問這件事確實是金秀賢認可做的嗎?畢竟這家公司是他跟親戚合開的,他實質的權力範圍到哪?這都是疑問!),如果真的是他所為,那就太沒有情面,女生為還債努力工作努力生活,卻被這突如其來的逼債,成為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,當求助於男方時對方無視於她,內心的絕望與失落讓他喪失生存的意義,原生家庭得不到溫暖,出了事情不知道找誰幫忙,沒有家人的支持,就連普通的打工也得不到老闆的相挺,連工作賺錢機會也不給,是這個社會對他太過嚴苛,連基本生存都顯得如此艱難,這或許就是身為公眾人物的悲哀,連低調生活都無法,光那張臉走到哪都會被認出,普通人職場環境不友善,離開還可另尋出路,但他們無法,是現今社會不給機會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雖說自殺不過是逃避現實,但反思若不是現實的殘酷,逼得他們非得選擇這方式,誰不想好好活下去,覺得好心酸,為什麼不給他們一條活路走,非要把人逼到絕境。

當年的李善均事件也是,真正調查結果都沒出來,就被媒體大篇幅渲染,網民的網爆才是把當事人推向死路,難道非得把人逼死才可罷休嗎?

而金賽綸所謂的家人為何在他過世後的一個月才要把事實公諸於世,說替他討公道,要道歉!人都沒了,遲來的正義可以撫慰的了她的在天之靈嗎?當她還在世獨自一人承受這一切時,你們所謂的家人親屬又在哪?當時她遭全網網爆時,因為找不到媒體願意幫忙發聲?而一個月後的現在有媒體願意幫忙了?我相信這些照片應該是女生過世後家屬整理遺物時發現的,如果因此認為男方有罪,罪不可饒大可訴諸法律,而不是一直在網上任由媒體如擠牙膏般地放消息,而且這樣每日一爆的放私密照難道不犯法嗎!
 
這件事不知道會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,畢竟女生已經離世,很多事情已經得不到證實,現有媒體報導,有時也霧裡看花,哪篇報導是真?哪篇是假?早已分不清,不過我相信善惡到頭終有報,如果金秀賢真的做過那些事,惡果終究還是會回到他自身身上,畢竟那些違約金足以讓他垮台,娛樂圈他應該也混不下去,這不就是現世報嗎?
 
雖然網民的網爆很可惡,但最可惡的就是媒體的不斷渲染推波助燃,許多事件是否經過求證,為博點擊率不惜誇大報導,但新聞的真實性為何?當一再被報導,一但民眾信以為真,加上網軍助催之下,可怕的網爆就來了,現今媒體難道不需承擔一些社會責任嗎?你們也是社會亂源之一。
 
最後是最近也鬧很大的網紅事件,大家都挺他覺得他很慘!只有我覺得他是個大笨蛋嗎?如果是我小孩或是我認識的人我一定罵死他,頻道是你們倆創設的,為什麼第三人持股為一半,你本人持股才1/4,等於女方持股3/4,需要時連談判的機會都沒,分手前每個月領那點錢,都覺得可以接受,分手後才發現自己什麼都沒了,真是個天真的小孩耶,先不談業配可拿多少,光一個頻道一支單部影片收益就有多少,你一個月只領那點錢你當時都覺得可接受,那還談什麼?以為沒關係以後都是一家人不需計較那麼多,拜託!!!!你倆都還沒結婚,倒底哪來的自信!!!人不要一昧地只會付出,也要看對方值不值得!只能說幸好他還年輕,不經一事不長一智,吃虧學經驗。
 
人不要想著如何去占人便宜,但也不要放任別人占盡自己便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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